本部分规定了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对铬、铌、钽、钛、钨、钒的碳化物,上述碳化物与粘结金属的混合物以及硬质合金(包括完全除去涂层的涂层硬质合金)中的针、钛和钒量的测定方法。
本标准规定了采用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原油和渣油中镍、钒、铁、钠含量的两种方法。包括方法A——酸消解法测定样品中镍、钒和铁的含量和方法B有机溶剂法测定样品中镍、钒和钠的含量。方法B是以油溶性金属元素为标准样来测定油溶性金属元素的含量,不适用于定量测定含有非油溶性颗粒的样品,因此,该方法测得的金属元素的总含量可能偏低,尤其是测定以无机钠盐形式存在的钠。
本标准规定了五氧化二钒的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以及包装、标志、储存、运输和质量证明书。
本标准规定了低磷钒铁的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检验规则、包装、储运标志和质量证明书。